伊莉討論區

標題: [結婚4年發現祖母和妻子的祖父是兄妹 台南男娶了表妹確定婚姻無效][yahoo新聞][2024/4/12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本史帝文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1:48 PM     標題: [結婚4年發現祖母和妻子的祖父是兄妹 台南男娶了表妹確定婚姻無效][yahoo新聞][2024/4/12]

本帖最後由 本史帝文 於 2024-4-12 06:27 PM 編輯

郭姓男子與吳姓女子登記結婚4年,發現妻子的祖父和郭男的祖母是兄妹關係,他和吳女是表兄妹,由於郭男和吳女兩人是旁系血親六親系關係,已違反民法中近親不得結婚的規定,他向法院請求確認兩人婚姻無效,但妻子均未到庭。法官依其戶籍資料查詢,郭姓夫妻具有旁系血親六親等的親屬關係,確認婚姻無效,可上訴。

郭主張,與吳女間的婚姻屬近親結婚而無效。然而,雙方在戶籍資料上仍為配偶,兩人婚姻關係是否無效一事,處於不明確狀態,致其法律上地位有不安狀態,藉此確認判決予以除去,因而提起訴訟。

不過,吳女經合法通知,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,也未提出書狀陳述意見。法官依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,准予郭的聲請,由其一造辯論後判決。

法官依郭所提出戶籍資料,及依其職權所查得妻子祖父兄弟姊妹戶籍資料、雙方直系尊親屬親等關聯查詢資料等相關文件,確認郭主張自己的祖母與妻子祖父為兄妹關係,兩者具有旁系血親六親等的親屬關係。

依民法中明文規定,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之親屬,不得結婚;結婚違反該規定者,其結婚無效。因此,法官確認他與妻子間婚姻無效,可上訴。


[attach]139896178[/attach]
[attach]139896174[/attach]

[attach]139896175[/attach]

[attach]139896181[/attach]

[attach]139896179[/attach]

[attach]139896176[/attach]

[attach]139896177[/attach]

[attach]139896182[/attach]

[attach]139896180[/attach]


這也有點扯
總父母輩是兄妹...他們的小孩就是表兄弟(妹)關係,已經很親了
然後各自結婚分別生下一男孩一女孩
雙方也是表親...會互相不認識?
然後男孩女孩長大後才認識結婚?
雙方父母都不知道?結婚時沒見雙方家長??
這無感程度到一個數量級了吧!



作者: wen056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1:53 PM
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4-4-14 10:41 PM 編輯

這年代表親不往來的很常見吧...所以不能怪這對夫妻不知道彼此是親戚...

問題出在這對夫妻的爸媽...都不認識自己的表兄妹...

造成這婚姻無效...怪誰...

作者: 極速快車手2010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1:56 PM

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4-4-12 01:57 PM 編輯

俗話說:一表三千里,一堂五百年...

都隔了三代...彼此不知道是表親...以這年代來說...很正常吧~

作者: 焦溪伊莉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2:00 PM

本帖最後由 焦溪伊莉 於 2024-4-12 02:00 PM 編輯

原來是男方訴請「婚姻無效」喔...

看得出其實是男的想離婚...所以想方設法找理由了...

作者: 西瓜汁小梅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2:02 PM
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4-4-12 02:02 PM 編輯

結婚四年才發現??
很扯...
根本想離婚才是真的...
法院認證「婚姻無效」不用分財產就可離了...男的真開心...
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3:01 PM

該怎麼樣都怎麼樣了,婚姻無效無法更改亂倫的事實…
作者: ddrqooqoo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5:45 PM

被開封使用四年

然後客訴 申請無效退貨

一個字 絕 !!!
作者: aa0975707559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5:48 PM

早期社會上一堆遠親的小孩子更是分不親阿
作者: 陳阿唱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6:20 PM

從妻子從頭到尾不出庭辯護,這件事情會穿破鐵定這男生故意找出來,夫妻倘若感情好掩藏都來不及了!否則早在婚前甚至婚禮中親友來往即可發現,吃了久了嫌臭腥想換或早有第三者!
作者: slickers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6:34 PM

is this real.... that is really incredible...
作者: azx346    時間: 2024-4-12 08:15 PM

我很合理的懷疑:男方有問題
作者: lancerseven    時間: 2024-4-12 11:03 PM

是結婚沒有辦喜宴嗎? 不然喜宴當天應該就會發現了
作者: lingsaa    時間: 2024-4-12 11:33 PM

本帖最後由 lingsaa 於 2024-4-12 11:36 PM 編輯

這點評有點自以為是。
我父親那輩有11個小孩,我父親是最小的
我父親生了7個,我是倒數第2個小孩~
我出生時,就已經是叔公了
我大伯生的兒子,我完全不認識,在年紀上,應該大我一個輩份(超過20歲)
大伯的孫子年紀也比我大,分散在台灣各地,也沒見過面。
我的小孩如果跟這些伯伯的孫女相戀,即使我跟姪子見面,也不會認識,就算說起過往,也不會有似曾相似的感覺,假如是我的小孩,你要我怎麼有感???

附註,我祖上算是大地主,以前務農的家庭,以多子多孫為福氣,每一代都生了不少小孩,直至我這一輩才生的少~
作者: hslinwood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1:30 AM

確定是近親,就不用討論了。直接失效…   貼文還在講東講西,腦子不常使用!
作者: hobos666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7:56 AM

自己低調合意離婚就好! 為何打官司, 搞到人盡皆知...
作者: hobos666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7:57 AM

極速快車手2010 發表於 2024-4-12 01:56 PM
俗話說:一表三千里,一堂五百年...

都隔了三代...彼此不知道是表親...以這年代來說...很正常吧~ ...

亂倫啊 這樣算近親欸
如果有小孩會畸形嗎

作者: 59555955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7:58 AM

以前那個年代養不起送人
或者童養媳

都不無可能
作者: hobos666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7:58 AM

wen056 發表於 2024-4-12 01:53 PM
這年代表親不往來的很常見吧...所以不能怪這對夫妻不知道彼此是親戚...

問題出在這對夫妻的爸媽...都不認 ...

避免基因問題。這樣有侵犯人權問題嗎?

作者: powermodule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9:00 AM

看法也是,需要這樣人盡皆知嗎
血緣問題是法律上說的.
父母血緣個半,夫妻又是個半,孩子是四分之一.
要說血緣濃厚,還要驗一驗吧.
比如有外國人血統的=紅髮,隔三代之後,才出現返祖現象.
是要說前面的血緣薄,還是突然覺醒了

猜想,當事人,可能想撇開責任,好比財產.
法律剛好幫上忙.
但是,如果女方能證明什麼,這段婚姻,用民法要回自己該拿的吧.
(騙婚阿,性侵阿,家暴阿等)

僅遐想
作者: macjoe168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3:36 PM

打官司就肯定是夫妻感情出了問題,否則要離就離了... 打什麼官司?
作者: b60168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7:23 PM

這麼扯的劇情真的嗎
作者: 孤獨乂風痕    時間: 2024-4-13 08:40 PM

民法上規定六等親以內不能結婚是這樣。
但妻子未出庭,男方想離婚可能性更大。

作者: slickers    時間: 2024-4-13 10:42 PM

slickers 發表於 2024-4-12 06:34 PM
is this real.... that is really incredible...

i feel that he just wants to find an excuse to divorce.... if this is real...
作者: victorlion71    時間: 2024-4-14 04:40 PM

我只好奇他們有沒有小孩
作者: algof    時間: 2024-4-14 05:50 PM

男女如果變了心,
再怎麼扯的理由,
都會找。
婚禮時兩邊親戚都沒認識,
太離譜了!
作者: eapliken    時間: 2024-4-14 07:50 PM

有時候遠親 真的都沒見過一次面
作者: 小小羊羊羊    時間: 2024-4-14 09:43 PM

問題過這麼多代了
這樣離婚也太糟糕了吧
作者: tangoxtc    時間: 2024-4-14 10:09 PM

hobos666 發表於 2024-4-13 07:56 AM
自己低調合意離婚就好! 為何打官司, 搞到人盡皆知...

合意離婚還是會牽扯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
婚姻無效可以免除這些
所以肯定是不想分老婆那麼多東西所以才走上這方式
作者: tknwo    時間: 2024-4-16 11:42 PM

其實表兄妹結婚的案例很多,
這個案例應該單純是想離婚,找理由吧
作者: proket    時間: 2024-4-17 08:44 AM

男生自己想離婚,並不是因為法條而離婚。「他向法院請求確認兩人婚姻無效」,記者標題誤導讀者
作者: gotw99    時間: 2024-4-17 10:03 PM

正常來說,應該是可以的,但男的想要跟妻子離婚,所以才會想這種辦法
作者: anntsy    時間: 2024-4-21 08:17 PM

雖然親戚間可能不認識,但結婚宴客雙方家長親戚沒一個有互相認識的也很神奇




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(http://232.wahas.com/) Powered by Discuz!